2007年3月14日,经过记者三番五次地相约,曾经在成都市某大型家电连锁卖场做过企划的老K(应本人要求,文中均使用化名)终于和记者见了面。听了记者的采访意图,老K连连摆手:“要我揭黑?今后我还要在这个行当混,做每一行的都肯定有自己的潜规则,有些话我不能说。”
尽管声称自己要遵守“潜规则”,老K终究忍耐不住,断断续续地给记者讲述起来。
虚假宣传之“差价双倍还”
前一阵子,有某家连锁店提出了“全市最低价,差价双倍返还”的口号,一时间,家电卖场内门庭若市,讨价还价之声让人觉得恍然置身菜市。有消费者高兴地表示,此举能有效遏制家电价格虚高,增大家电价格的透明度,而消费者也能更好地行使自己的选择权。
“真正的情况是,消费者在这家卖场能买到的某款家电,在其他卖场就不一定能够买到。”老K说,如果厂家发给商家的是同样的枪、同样的刀,商家与商家拼杀是迟早的事。这样的拼杀结果往往是两败俱伤。在总结经验的同时,厂家与商家达成了一种默契,那就是分型号销售策略。也就是说每个销售商买断一个型号,互相之间井水不犯河水,升与降,就完全听凭商家做主。比如说国美买断的是华宝A、成百买断的就是华宝B。甲商场有的货乙商场没有,乙商场卖的丙商场没有,这样一来,既可以避免商家之间无谓的厮杀,又可以“我的地盘我做主”,想卖多少就多少。因此,“全市最低价,差价双倍返还”的口号就不怕赔本。
那么,“全市最低价,差价双倍返还”的口号如果不幸言中,商家该如何处理?老K称,一是消费者在买家电时总要货比三家,在确切知道哪家便宜以后很少人愿意去和报家高的商家讨麻烦;二是商家为价格对比设置了层层“关卡”,即消费者只有在当天、在指定的几个“正规”卖场内取得了合法凭证后才具备讨要差价的资格。在指定的几个“正规”卖场内,由于相互之间的“默契”以及对对手的适时打探,产品的价格标注基本变化不大,即使乘上三倍也多不会超过百元。